廬江縣教體系統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預案
廬江縣教體系統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應對
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預案
一、編制目的與依據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新冠肺炎疫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程度,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依據《合肥市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處置預案》、《廬江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廬江縣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廬江縣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出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等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對出現新冠肺炎症狀、疑似症狀或無症狀感染者,全力迅速組織救治和集中管理。
2屬地管理,快速反應。校園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校在屬地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採取應急響應措施,並第一時間報告縣教體局,同時逐級上報。
3.聯防聯控,科學應對。出現新冠肺炎疫情,學校負責人要立即深入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並迅速與當地鎮中心學校和鎮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聯繫,啓動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快速有效的處理工作流程。
4.靈敏監測,精準防控。各校要建立應急監測制度,全面掌控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提高監測靈敏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盡力避免發生學校突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三、應急處置體系及職責
(一)鎮中心學校。各鎮中心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在屬地鎮政府領導下,具體負責所轄中小學幼兒園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方案,落實信息報告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即時監測制度,全面掌握學校疫情防控情況,適時發出預警;指導學校緊急應對和處置突發新冠肺炎疫情;協助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和學校組織救治、隔離等工作;根據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質進行責任認定與追究;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學校。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園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方案,建立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與分管校領導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具體實施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應對處置,配合鎮疫情防控指揮部門進行病例救治、密接者隔離、終末消毒等工作;及時向縣教體局報告處置工作進展與結果,配合進行原因調查。
四、應急處置
(一)鎮中心學校
1.指導調度工作。各鎮中心學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具體負責,與涉疫情學校建立實時調度工作制度,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防控措施,及時瞭解學校疫情處置情況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強指導。
2協調防控物資。各鎮中心學校在當地鎮政府領導下,通過聯防聯控機制,協調疫情防控物資供應,確保滿足所轄中小學幼兒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二)學校
1.第一時間協助排查密切接觸者。配合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立即摸清病例在發病前14天的接觸史,協助確定密切接觸者初步名單;通過發佈排查通告等形式,進一步排查潛在密切接觸者,協助確定密切接觸者最終名單。
2集中隔離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按照屬地镇疫情防控要求進行集中隔離,配合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做好醫學觀察。學校對接受隔離醫學觀察的師生員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導、宣教、關愛“五個到位”。
3.配合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全面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開展終末消毒。配合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對病例停留過的教室、圖書館、寢室、食堂、浴室等室內場所進行全面消殺,停止使用中央空調、箱式電梯,及時消除消毒劑殘留。
5.調整工作安排。根據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意見和縣教體局安排,可採取臨時停課、放假、校園局部或整體封閉管理等有針對性的工作調整安排。具體時限根據疫情進展和風險評估決定。
6.加強家校溝通。及時與病例近親屬取得聯繫,如實告知發病情況和處置舉措,做好安撫慰問工作,極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五、信息報送與發佈
建立暢通的信息報送渠道和嚴格的信息發佈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一)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學校在第一時間向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聚集性疫情(3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學校應同時上報縣教體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信息報告
1報告責任主體
責任報告單位:各鎮中心學校及各校。責任報告人:各鎮中心學校和各校指定的疫情報告人。
2報告時限及程序
①初次報告。學校出現新冠肺炎症狀或疑似症狀者,應在2小時內向屬地鎮中心學校報告;鎮中心學校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後,應及時與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覈實,在2小時內依法依規逐級上報。
②進程報告。在突發疫情處置過程中,學校每天應將疫情發展情況報告屬地鎮中心學校,鎮中心學校依法依規逐級上報。
③結案報告。突發疫情結束後,應將疫情防控結果依法依規逐級上報。
3报告内容
①初次報告。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症狀、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
②進程報告。病例診斷與治療情況、病情變化情況、密接人員排查及隔離情況、疫情控制情況、造成疫情的原因、進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③結案報告。疫情處理結果(包括疫情性質和發生原因)防控情況、責任追究情況等。
(三)信息發佈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依規及時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各鎮中心學校涉疫情學校和信息報送人員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疫情信息。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各校要堅持底線思維,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主動擔當,依法依規統籌抓好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緊制定完善本地本校應急處置方案,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
(二)信息保障。各校要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確保信息報送安全暢通。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設立24小时值班機制,及時受理有關突發疫情處置的諮詢、舉報和投訴。
(三)物資保障。各校要做好各類應急物資和日常防護防疫用品儲備,包括口罩、隔離服、消毒液、洗手液、體溫檢測設備等。各鎮中心學校要建立物資保障工作機制;強化各部門統籌協調,爲妥善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資保障。
(四)場所保障。各校要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隔離場所準備,在校醫室或指定場所安排一定數量、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房間作爲臨時隔離(健康)觀察室,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吃、住、用等保障工作。不具備條件的學校,要提前報告屬地鎮政府,通過聯防聯控機制予以充分保障。
(五)人員保障。各校要組建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工作隊伍,一旦啓動方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強對應急工作人員防護知識、救治技術的培訓,在屬地镇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組織應急工作人員開展應急演練,學校每學期不少於1次。
七、善後恢復
(一)及時整改
各校要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患病師生員工的善後工作,對疫情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研究整改,嚴防疫情反覆。
(二)恢復秩序
因突發疫情導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屬地镇疫情防控指揮部門須對校內有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並根據疫情形勢科學研判,有序安排復學復課。因疫情隔離或住院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康復後須持具備資質的醫療單位開具的復課(工)證明、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健康碼“綠碼”方可返校。
(三)調查追責
各鎮中心學校要會同相關部門,對學校突發疫情情況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