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範圍:自然人,個體工商戶
二、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
三、受理機構: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申請條件:
已取得營業執照,已辦理健康證明,具備小餐飲、食品攤販服務的條件
五、申請材料目錄:
(一)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申請表;
(二)經營負責人身份證明。如委託其他人代辦的,還應當提供備案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覈證明;
(四)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複印件;
(五)營業執照複印件;
(六)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設施設備清單、佈局簡圖;
(七)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
六、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申請人通過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窗口提出申請;
受理:根據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成材料受理工作;
審查:對登記申報材料審覈、提出預審意見。
辦結:根據決定,對申請人申請事項予以辦結,出具批覆。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八、諮詢電話:0551-8256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