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處罰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2(工商註冊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3(組織機構代碼) | 行政相對人代碼_4(稅務登記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5(事業單位證書號) | 行政相對人代碼_6(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爲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處罰機關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數據來源單位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備註 | 執行情況 | 當前狀態 | 公示期限 | 地方編碼 | 數據更新時間戳 | 公開狀態 | 信息項名稱 | 處罰名稱 |
廬江縣曙光食品廠 | 個體工商戶 | 92340124MA2NQRP577 | 彭國生 | 廬市監罰字〔2020〕295号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 當事人生產經營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綠豆冰糕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1.沒收違法所得60元 2.罰款10000元 |
1.000000 | 0.006000 | 2020-8-18 | 2099-12-31 | 2021-8-17 | 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113401240992111140 | 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113401240992111140 | 已執行完畢 | 1 | 一年 | 340124 | 2020-9-3 | 公開 | 對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處罰 | 廬江縣曙光食品廠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 |||||||||||
廬江縣樂橋鎮高山蔬菜水果店 | 個體工商戶 | 92340124MA2P9PEMXQ | 高鄭剛 | 廬市監罰字〔2020〕265号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 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韭菜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1.沒收違法所得7.7元 2.罰款5000元 |
0.500000 | 0.000770 | 2020-8-18 | 2099-12-31 | 2021-8-17 | 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113401240992111140 | 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113401240992111140 | 已執行完畢 | 1 | 一年 | 340124 | 2020-9-3 | 公開 | 對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處罰 | 廬江縣樂橋鎮高山蔬菜水果店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