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廬江縣城市管理局文明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現將《廬江縣城市管理局文明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廬江縣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廬江縣城市管理局文明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市、縣文明委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我縣文明創建工作常態長效化,確保創建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按照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以創造優美城市環境、維護優良城市秩序爲主要內容,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爲目標,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目標任務
全面達到或超過《測評體系》要求的各項指標,圓滿完成承擔的各項創建任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城管局文明創建工作領導組。
組 長:王本亮
副組長:祁增偉、葛浩、高玉發、張傳宇、葉明國
成 員:楊道成、盧陽春、劉文平、徐濟兵、盛旭東、
江 兵、凌 帥、丁春龍、高敬東、楊 俊、
張慶平、楊 陽、時 芃、吳 雙、徐業偉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葛浩、張傳宇兼任辦公室主任,高敬東、江婕、江波、錢娟娟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等有關事宜。
四、職責分工
(一)廣告管理
1.城區主次幹道、商業大街沿途合理設置核心價值觀、“講文明、樹新風”等各類公益廣告,每隔100米至少1處,沿途公益廣告無陳舊破損、內容過時等現象。
2.強化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置管理,嚴控戶外廣告的設置審批,店招整齊美觀,沿街商戶無亂設廣告牌、一店多招(主次幹道)、破損廣告牌等現象。
分管領導:葛浩
責任單位:市容秩序科、各大隊
(二)市容秩序
1.主次幹道兩側市容秩序管理規範,無出店(佔道)經營、亂擺攤點、亂堆放(建材、廢品、雜物)、亂搭建、亂披亂掛、亂晾曬、亂張貼、塗寫、刻畫等。
2.沿街人行道交通秩序良好,非機動車停放有序,劃線停車,不佔用盲道;沿街綠化帶內無垃圾、無煙頭。
3.適時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環境整治活動,按照主幹道嚴禁、次幹道嚴控、背街後巷規範的原則,合理規範設置攤羣點,做到有序管理。依法整治和取締擅自設置、超時間、超範圍經營以及市民反映強烈的攤羣點、書報亭等。
4.嚴格控制在主次幹道、交通路口設立季節性瓜果點。
5.開展校園周邊環境聯合整治行動,保證校園周邊公共秩序良好,無亂搭亂建、亂晾曬、亂堆放、佔道經營和亂擺攤點等現象。
分管領導:張傳宇
責任單位:各大隊、停車場管理辦公室
(三)環境衛生
1.垃圾清運及時,分類收集,垃圾桶無滿溢、周邊無灑落垃圾,垃圾桶外部洗刷乾淨,無污漬、破損。
2.嚴格落實“市容環境和環境衛生責任區”責任制,沿街主路面、人行道及沿途綠化帶內環境乾淨衛生,無灰沙帶、裸露垃圾(漂浮物)和明顯污漬等,無焚燒垃圾現象;渣土車等在運輸過程中無拋灑滴漏現象。
3.公共衛生間環境整潔衛生,無異味,公用設施完好,無破損、髒污現象,設有無障礙衛生間(至少1個帶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公廁免費使用,無旱廁,每隔500米至少看到1處公共衛生間指示牌。
4.重點整治廬巢路、軍二路、外環南路、外環北路等城市出入口的環境衛生;加大清掃力度,保持城區主次幹道、商業大街、居民小區、背街小巷、城區城中村、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良好衛生環境。
分管領導:高玉發
責任單位:環衛所、各大隊、渣管中心
(四)市政設施
市政設施完好,街道主路面、人行道及緣石坡道、盲道等無坑窪破損、明顯積水等現象,沿街路燈、路名牌等無損壞,街道亮化率達99%。
分管領導:葛浩
責任單位:市政所、各大隊
(五)農村環境
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以上;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開展村莊、集鎮清潔行動,實現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集鎮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
分管領導:祁增偉
責任單位:農環辦
(六)督辦檢查
對創建活動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及時通報。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推諉扯皮,影響創建整體效果的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分管領導:葉明國
責任單位:執法監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局屬單位、機關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要樹立大局意識,統一思想,高效運作,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有序推進。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並把各項工作抓好抓實。
(二)加強巡查、強化整改。各大隊要強化巡查,對市容秩序方面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對環境衛生方面問題,要督促保潔公司整改並處罰;對道路、人行道,路燈方面問題,要及時反饋至市政所修復;同時環衛所、市政所也要強化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加強考覈,嚴格獎懲。圍繞創建目標任務,對創建工作推進有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對交辦不辦理、催辦不理睬、查辦無結果或相互扯皮的啓動問責機制,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