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政府公開信息讓人民羣衆看得見、聽得懂、信得過、能監督。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讀制度:
第一條 明确解读范围
我局報請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我局出臺的規範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過政務公開網、新聞媒體等載體進行科學解讀,讓社會公衆更好地知曉、理解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條 规范解读程序
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原則,重要政策由起草單位負責解讀。在報送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政府規章、重要政策的請示時,要一併報送解讀方案,解讀方案一般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解讀方案一經縣政府審定,起草單位要抓緊編寫解讀材料,按時發佈。
第三條 创新解读形式
將政策解讀作爲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政策解讀形式包括負責同志撰稿解讀,鼓勵各部門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拓展社會公衆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
第四條 建立解读队伍
各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讀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培養政策解讀的專業人員,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人民羣衆“聽得懂”、“信得過”。
第五條 健全解读机制
局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牽頭政策解讀工作,協調、督促各部門及時報送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各部門是政策解讀的主體,要根據要求,精心編制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拓展解讀內涵,提升解讀效率,迴應社會關切。各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參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讀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