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第一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號)要求,我縣開展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爲2018年度,普查對象是我县境內從事二、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各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廣大普查人員兩年來的艱辛努力以及全縣範圍內普查對象的積極參與,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效。通過這次普查,摸清了我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瞭解了我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廬江縣統計局和廬江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分五個公報,將廬江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綜合數據公佈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2018年末,全縣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8362個,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134個,增長97.8%;產業活動單位10038個,增加4166個,增長70.9%;個體經營戶58943個,增長36.7%(詳見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
|
單位數(個) |
比重(%) |
一、法人單位 |
8362 |
100.0 |
企业法人 |
6703 |
80.2 |
机关、事業法人 |
342 |
4.1 |
社会团体 |
152 |
1.8 |
其他法人 |
1165 |
13.9 |
二、產業活動單位 |
10038 |
100.0 |
第二產業 |
2491 |
24.8 |
第三產業 |
7547 |
75.2 |
三、個體經營戶 |
58943 |
100.0 |
第二產業 |
10721 |
18.2 |
第三產業 |
48222 |
81.8 |
2018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2223個,佔26.6%;製造業1307個,佔15.6%;建築業871个,占10.4%。在個體經營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25311個,佔42.9%;建築業7058個,佔12.0%;住宿和餐飲業6313個,佔10.7%(詳見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
||||
|
法人單位 |
個體經營戶 |
||
|
數量(个) |
比重(%) |
數量(个) |
比重(%) |
合 計 |
8362 |
100 |
58943 |
100 |
採礦業 |
40 |
0.5 |
2 |
0.0 |
製造業 |
1307 |
15.6 |
3741 |
6.3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65 |
0.8 |
22 |
0.0 |
建築業 |
871 |
10.4 |
7058 |
12.0 |
批發和零售業 |
2223 |
26.6 |
25311 |
42.9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214 |
2.6 |
5346 |
9.1 |
住宿和餐飲業 |
152 |
1.8 |
6313 |
10.7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104 |
1.2 |
266 |
0.5 |
金融業 |
17 |
0.2 |
— |
— |
房地產業 |
300 |
3.6 |
3385 |
5.7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846 |
10.1 |
1227 |
2.1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366 |
4.4 |
758 |
1.3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131 |
1.6 |
70 |
0.1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187 |
2.2 |
3592 |
6.1 |
教育 |
311 |
3.7 |
178 |
0.3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117 |
1.4 |
196 |
0.3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209 |
2.5 |
681 |
1.2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87 |
8.2 |
— |
— |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與個體經營戶。 |
2018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企業法人單位6703個,比2013年末增加3560個,增長113.3%;行政事業單位法人342個,減少8個,下降2.3%;社會團體法人152個,增加51個,增長50.5%;其他法人1165個,增加531個,增長83.8%。
二、從業人員
2018年末,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64675人,比2013年末增加38444人,增長30.5%。第二產業的從業人員爲92928人,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爲71747人。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132732人。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建築業55332人,佔33.6%;製造業34590人,佔21.0%;批發和零售業15649人,佔9.5%。在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50419人,佔38.0%;建築業22633人,佔17.1%;住宿和餐飲業17343人,佔13.1%;(詳見表2-1)。
表2-1 按行業門類分組的法人單位與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
|
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人) |
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人) |
合 計 |
164675 |
132732 |
採礦業 |
1982 |
4 |
製造業 |
34590 |
12794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107 |
129 |
建築業 |
55332 |
22633 |
批發和零售業 |
15649 |
50419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3410 |
6332 |
住宿和餐飲業 |
2565 |
17343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504 |
625 |
金融業 |
837 |
— |
房地產業 |
3604 |
3713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10413 |
3061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2116 |
634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1696 |
269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1379 |
9582 |
教育 |
7960 |
680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4936 |
430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1251 |
1751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13930 |
— |
三、資產負債狀況和營業收入
2018年末,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1148.22億元。其中,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佔比爲43.4%,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佔比为56.6%。法人單位負債合計597.91億元。其中,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佔比爲42.9%,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佔比爲57.1%。
2018年,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實現營業收入567.01億元。其中,第二產業營業收入佔比爲62.2%,第三產業營業收入佔比爲37.8%(詳見表3-1)。
表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狀況和營業收入 |
|||
|
法人單位 資產總計 (億元) |
法人單位 負債合計 (億元) |
企業法人單位 營業收入 (億元) |
合 計 |
1148.22 |
597.91 |
567.01 |
採礦業 |
84.69 |
46.8 |
21.06 |
製造業 |
207.76 |
92.15 |
204.67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84.28 |
60.63 |
13.84 |
建築業 |
121.84 |
56.75 |
113.07 |
批發和零售業 |
64.53 |
26.67 |
81.97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31.43 |
25.94 |
9.29 |
住宿和餐飲業 |
8.54 |
5.84 |
3.46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0.81 |
0.19 |
1.45 |
金融業 |
— |
— |
— |
房地產業 |
271.69 |
217.75 |
70.71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135.24 |
34.96 |
27.89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7.12 |
2.10 |
6.00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12.42 |
1.48 |
2.39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3.18 |
1.09 |
2.52 |
教育 |
17.69 |
2.58 |
2.25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17.04 |
3.64 |
0.99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5.65 |
1.55 |
2.05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9.77 |
16.35 |
— |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的單位數據。表中企業法人單位,包括機構類型爲企業的法人單位,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單位、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和基金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除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機構類型爲其他組織機構的法人單位。 |
四、文化及相關產業
2018年末,全縣有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754個,比2013年末增長125.1%;從業人員6479人,比2013年末增長4.4%;資產總計137億元。
2018年末,全縣有經營性文化產業法人單位657個,比2013年末增長138.0%;從業人員5855人,比2013年末增長3.8%;資產總計135.76億元,比2013年末增長664.0%;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3.45億元。
2018年末,全縣有公益性文化事業(含社團)法人單位97個,比2013年末增長64.6%;從業人員624人,比2013年末增長10.4%;資產總計1.25億元;全年支出(費用)0.37億元。
註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农、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不含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业),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採礦業中的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並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負債和其他民事責任;
(2)独立擁有和使用(或受權使用)資產,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会计上獨立覈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法人等。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位於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產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2)相对獨立地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關資料。
[3]本公報中的企業法人單位,包括機構類型爲企業的法人單位,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單位、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和基金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除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機構類型爲其他組織機構的法人單位。
[4]文化及相關產業: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爲社會公衆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範圍包括:一是以文化爲核心內容,爲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具體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和文化娛樂休閒服務等活動;二是爲實現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所需的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括製造和銷售)等活動。
[5]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捨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